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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渔业参考文献标注(关于淡水鱼类的资料)

来源:淡水渔业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12-1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环境保》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据本省 1、 淡水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环境保》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据本省

淡水渔业参考文献标注,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环境保》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据本省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财政投入,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街道办事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级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分工,依照下列规定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一)工业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及相关监管工作,负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能源结构调整监管工作,负责能源供应协调,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电领域;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和推进相关监管; 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海关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销售、进口的煤炭、油品、生物质成型燃料等能源和机动车船、道路以外的移动机械的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及其他添加剂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二)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监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行政、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对非公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运输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渔业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活动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城市道路清扫清洁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违法用地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矿山开采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主管部门负责道路、港口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拆除等施工活动和使用裸地停车场的扬尘污染防治,以及道路清扫保洁和绿化工程、绿化作业、港口码头工程储存材料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活动及河道管理范围内沙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业生产活动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

第五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依法获取大气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大气环境保护。

县级以上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完善公众参与流程,为公众参与和监督大气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从源头、生产过程和基层选择污染防治技术,防治、减少大气污染,并对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督促会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和减少大气污染。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绿色、低碳、节俭的生活,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学校、新闻媒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应当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低碳、绿色消费习惯和生活。

文章来源:《淡水渔业》 网址: http://www.dsyyzz.cn/zonghexinwen/2022/1212/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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